日前,国家工信部发布了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指示,其中对我国铝工业发展的内容包括:
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备案电解铝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必须坚持等量和减量置换原则,制定并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要实施减量置换。
二、加大产能过剩行业在建项目监督力度,继续做好未经合规审核项目的认定和公告工作,未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和公告的在建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加快建立本地区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掌握行业产能变化情况。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能过剩行业监管,遏制产能盲目扩张。
三、鼓励电解铝行业优强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推动已重组企业实现实质性整合,打造一批市场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强“走出去”工作的协调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有色企业在海外建立资源开采、冶炼和精深加工基地,带动工程技术、设备制造和咨询服务企业开拓海外项目市场。
四、建立交通运输、航空用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强产需衔接,推广交通运输用铝合金车厢和飞机用关键铝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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